【本報台北訊】不諳租賃、融資公司操作手法的「財經小白」,誤入消費、理財陷阱的案例層出不窮。行政院消保處統計,二○二○至二○二三年間,各地方政府受理涉融資公司相關消費爭議每年約三、四百件,爭議態樣以「無法解約,或需支付高額手續費始得提前清償」占約七成最多,其次是「不知是融資貸款」、「業者話術詐騙」、「違約金過高」。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形容資融公司所推出的手機貸、中古車貸這是「新型態負債」,有車子就能貸款,連頭期款都不必自備,最後經常衍生消費糾紛。這類消費融資糾紛在二手車交易市場比較常見,年輕人想要買車子,有時會掉入這類消費糾紛,爭議點不在買來的二手車上,而在融資。
資融公司的放款亂象,除了超貸及高利貸之外,最為人詬病的是詐騙和假交易這兩大類,前者甚至已經演化成「詐騙一條龍」,後者則是為了規避公司法第十五條的規定,透過假買賣,讓融資公司可以用「買賣」的名目借錢給民眾。
問題公司以不實廣告,誘使消費者上鉤購買服務或產品是現在極為常見的「先買後付」(BNPL)爭議,最常見就是諸如電腦、瑜伽、醫美課程的販賣,消費者買了後,發現根本不值,卻無法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