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花蓮大地震發生迄今第十天,內政部、經濟部十一日在行政院會報告補貼方案,補貼以戶籍人口計算,三口內每月八千元,八口以上每月一萬八千元,若民眾無法自行租房,政府已協調七十家業者可提供四百九十八間房,預計可滿足一千多人租屋需求。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表示,目前賑災基金愛心專款已收到十三萬筆、六億元,款項將協助受災地區及災民災害援助、緊急醫療、收容安置以及復原重建四大項目,專款專用。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受災民眾若有重建或修繕需求,「○四○三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也將擴大照顧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由現行每戶最高的二百五十萬元提高到三百五十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由現行每戶最高八十萬元提高到一百五十萬元。
經濟部表示,地震共造成一百二十六家石材業者強震,受損金額約十億。行政院由花東基金提撥二十一點三億元,其中一點三億元用於破碎石材清運及去化、設備調校,二十億元提供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承做十倍擔保,總計兩百億元,全數用於受災企業融資保證。
經濟部表示,對於震災房屋毀損不堪居住之受災戶提供七類減免措施,如三月至六月電費免予計收、收容中心新增電費免收、暫緩執行催繳等;另針對石材災損廠商免收半年基本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