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剴剴案不僅燒出社安網破洞,也讓國內兒童掀開國內收出養制度欠缺等問題。衛福部日前雖調整政策,將出養評估的責任拋至給地方政府,且要求孩子出養前應「盡可能將孩子留在原家庭」,透過政府力量,協助改善最常見出養的兩大難題經濟或照顧。
但國內出養兒童平均等待期為1年到2年,且台灣收養家庭多以3歲以下幼童為主,3歲以上多以國外出養,但國外出養等待時間較長,若出養前需先協助原生家庭,但後續仍出養,恐讓等待期再拉長。
根據社家署統計,去年台灣出養人數為202人,國內外比例各占一半,國內出養童人數最多落在3歲以下,6歲以上僅有9人;國外出養童6歲以上則有60人。現在還在等待出養的兒童有468人。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依過去協助出養經驗,多數都是「沒有意願」也「沒有能力」養育的家長,政府為符合CRD公約,讓孩子盡可能留在原家庭,只會讓出養等待期再拉更長。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過去政府把收出養評估全權交由媒合機構評估,且一旦孩童交由媒合機構接手後,政府資源就會中斷;加上收養人會付費給媒合機構,這會導致收出養評估失去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