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間團體倡議推動育嬰假彈性化多時,盼開放讓育嬰假以日、小時為單位請領。為此,勞動部前天已發函給工總、商總、工商協進會、中小企業總會等團體,預計從五月至十二月開放企業申請試辦,盼自願參加的雇主提供五到七天為請假單位的彈性育嬰假,若雇主願意提供單日的請假單位也可以。
勞動部條平司長黃維琛表示,規畫以需輪、排班或第一線面對民眾的事業單位為試辦對象,試辦期間為今年五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受僱者得以不於五天或七天的期間為原則申請育嬰假,申請次數建議以三次為限,且須在請假前五天以書面向雇主提出申請。
但若雇主有意願提供優於計畫的試辦模式,也可自行微調申請天數、次數、申請形式。
此外,勞動部因應春節期間事業單位趕工,啟動為期四十一天的春安檢查,檢查八七七五場次,共罰緩八七六件次、停工二七一廠次,罰鍰金額新台幣六千五百零二萬元,以營造業違規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