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麒鈞/苗栗縣客庄國小五年乙班
幾年前,在一個大雨滂沱的夜晚,有一隻可憐的小狗出現在我家門口,牠全身溼淋淋,而且瑟瑟發抖,看起來飢腸轆轆。我餵牠吃東西,想養牠,但是爸媽不同意。
隔天一早,我打開門,發現小狗不見了,我不停的尋找,但還是不見牠的蹤影,我擔心牠會遇到什麼危險,後悔自己沒有堅持收養牠。如果可以,我最想做的事是──幫助流浪狗。
我想幫助流浪狗,因為牠們如果沒有被人收養,就會挨餓受凍,還會被人驅趕、欺負,即使生病受傷了,也沒有人想幫助牠們。最後,牠們可能會面臨被安樂死的命運。
未來,如果我有能力的話,我想成為流浪動物之家的義工,親自照顧那些流浪狗,並且捐贈食物給牠們。此外,我也想拍攝影片,透過網路,告訴每一個人,不能因為覺得麻煩就棄養動物,愛護動物就是尊重生命。我想做這件事情,讓流浪動物不再流浪,過著安心的生活。
美國哲學家佛洛姆曾說:「善就是肯定生命,展現人的力量。」愛護、幫助動物是一件善事,人的力量,不是只有自我成就,應該要有善心,保護弱小的生命。做善事,可以為世界帶來美好與溫暖,我希望自己能幫助更多小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