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桃園縣龜山鄉坪頂、迴龍等地長蟲出沒,龜山消防分隊第三分隊依民眾報案「為民除害」,一天內就捕獲十一條有毒、無毒的蛇,「其中有毒性劇烈的眼鏡蛇、龜殼花」,「消防單位將把保育類蛇種移交縣農業處野放」。
我看了新聞頓時毛骨悚然,所謂「野放」究竟所指為何?
我的新家兼畫室位於新屋鄉永安村,好像就是縣農業處野放的地點,此地事實上早已毒蛇成群,除了常見的「土產」雨傘節,近年來最常出現的竟是從未有過的眼鏡蛇,趕不勝趕、抓不勝抓,村民都說,這裡以前根本沒有眼鏡蛇,是桃園機場查到走私毒蛇後拿來野放的。
新屋鄉是桃園縣人口外流嚴重地區,也是全縣除了山地復興鄉外,人口密度最低的地方,我貪圖這裡較具有自然之美,而買土地當畫室兼農夫,想必負責「野放」的單位,也貪圖這裡人煙稀少,而將之列為適合野放地區。
在我整地時,工地裡還發現了一隻白鼻心(果子狸),這不是被野放的才怪!而那篇報導也說,以往迴龍地區絕少出現龜殼花,今年卻捕獲了兩條,我也可說「以往永安村從來不曾見過眼鏡蛇、白鼻心,現在卻都出現了,眼鏡蛇還多到一星期出現好幾條」。
這些都是不當野放造成的問題,野放制度和方式如果不能嚴肅以觀,只有造成東抓西放、西抓東放,毒蛇四處流竄而抓不勝抓。
台灣地小人稠,看似偏僻之地,其實也時有人跡,辛勤的農民在河床上、山坡郊野種菜墾耕,愛好大自然的人在草原林野盡情遊賞,但不當野放將造成意外事件增加,甚至造成人民生命安全上的威脅,焉能不慎?
邱傑(桃縣新屋/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