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寵物松鼠搭捷運惹禍 咬傷乘客右腳後膝

 |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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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發生首起乘客遭松鼠咬傷案,起因為搭車飼主所攜寵物箱遭擠壓,造成逃脫松鼠咬傷月台女乘客右腳後膝,所幸並無大礙。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台北捷運板南線16日發生首起乘客遭松鼠咬傷案,起因為搭車飼主所攜寵物箱遭擠壓,造成逃脫松鼠咬傷月台女乘客右腳後膝處,所幸並無大礙,捷警隊今(29)日呼籲飼主應善盡看管責任。

台北市警察局捷運警察隊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第三分隊警員陳信君、榮联慶16日執勤時接獲通報,指忠孝新生站有旅客需要協助,經到場了解並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後,發現求援女乘客在月台候車時突然遭松鼠爬上身並咬傷她右腳後膝處,所幸就醫後並無大礙。

警方調查發現,起因為松鼠的飼主自忠孝新生站要搭乘捷運時,因人潮眾多,使得其攜帶的松鼠寵物箱遭擠壓變形而產生大空隙,讓箱內松鼠趁機逃脫,引發後續咬傷人事件。

 一名民眾帶寵物松鼠搭捷運,因人潮眾多,使得其攜帶的寵物箱遭擠壓變形而產生大空隙,讓松鼠趁機逃脫,引發後續咬傷人事件。圖/捷警隊提供

此案飼主是在列車行駛後才發現箱內松鼠不見,隨即搭捷運折返尋找,才順利抓回松鼠,並得知所飼松鼠闖禍、咬傷人,飼主也對受傷女乘客深感抱歉和願意負擔相關醫療費用。

捷警隊呼籲,民眾乘坐大眾運輸工具屬於公共空間,飼主帶寵物上車須遵照北捷系統旅客須知,若攜帶寵物進入站區或車廂內,務必確認裝載器具是否完固,若寵物不慎逃逸,造成乘客受傷,可能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2000元以下罰鍰」,以及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及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另外,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8款規定「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處1500元罰鍰」,提醒飼主勿因一時疏忽,造成旅客恐慌,並吃上刑民事官司,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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