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最難以承受的重,就是因自己的錯誤奪走他人的生命,稻江總務長酒駕把兩名學生撞死,事發後,再多的道歉和懊悔甚至巨額賠償,都無法挽回遺憾。
這種教訓不斷發生,然而,憾事卻一再重演,顯然芸芸眾生沒得到警惕。國人勸酒文化大行其道,幾次陪同家人作客,主人都是慷慨型,不斷的勸酒,勸酒不成,就搬出「激將法」,好像不喝就是不給面子,客人多半禁不起言語挑逗,輸人不輸陣,在「盛情難卻」下,不醉也難,更可怕的是,以為自己沒有醉,堅持要開車。
台灣人的好客顯現在「酒足飯飽」上,但出了意外,難道主人就沒事?若主人把客人當做至親好友看待,會不會拚命勸酒呢?還是用疼惜的心,勸客人適可而止呢?勸酒與擋酒只差一個字,卻是生命交關處。
酒駕的罰則愈來愈嚴苛,但警力有限、民代撐腰,公權力不彰,酒徒多半心存僥倖,讓所有用路人的生命飽受威脅,這是全民的大事,建議新政府立即修法,再加重酒駕罰則,並將肇事責任連坐主人,共同承擔後果,雖然有點不近人情,但主人在道義上絕對有責任。
賽夏客(苗縣頭份/國小校長)
酒駕罰則不斷加重,但不幸事件卻一再發生,為徹底杜絕酒駕,個人建議:
一、應再加重當事人的處罰,特別是公職人員及教師,如酒駕肇事即不能為民表率、為人師表,除了解聘還要永不錄用,也建議私人機構拒絕聘用酒駕肇事者;此外,政府應立法酒駕肇事終身不得再申領駕照。
二、應連坐處分相關人員,包括邀約的主人、同席的親友或長官,因為他們應發揮道德勇氣,勸阻有開車的人喝酒。
三、設酒駕檢舉獎金,供民眾舉發,經查證屬實者頒發獎金,以全民舉發讓欲酒駕者警惕。
竹科(竹縣竹北/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