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智未開年代,符咒、冥紙是祭鬼神的圖像工具,也用來警惕眾人不要行邪作惡。現在卻被用來詛咒別人,恐嚇對手,捉弄無知,發洩不滿,也作為詐財騙色工具。
法治社會,有了糾葛理應訴諸行政調解或法律定奪,但因有太多無力感,民眾也以撒冥紙表達抗議與不滿,使社會多了幾分封閉的色彩。
正信正念並不倡導鬼力亂神,放符咒、撒冥紙常被連想是底層社會的懵懂,事實高層知識份子,也有人視符咒為念力,驚恐不已。大部分人則半信半疑,冷眼視之。
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放符咒、撒冥紙既然「嚇不倒」法律,當然不必放在心上,只是對社會造成「擾民」行為,大家就應給予譴責。到底善良和諧的社會是共同的期盼,怨懟不平、抗爭衝突就待司法公平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