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末、廿世紀初,運動比賽規則還沒有完全上軌道,奧運競賽還在摸索階段,有的運動種類沿襲過往,大部分場地因陋就簡,運動會的初衷只是希望大家不要打戰,一起和平地聚會,以溫和的比賽代替戰爭就行。
所以早年的奧運常和世界博覽會結合,競賽像熱鬧的「嘉年華會」,有的比賽項目,以現代的眼光看來,實在不夠嚴謹,公平、合理的程度甚至還比不夠現在的「世運會」。
像第一、二屆的奧運會時,除了我們常見的「跳遠」、「跳高」之外,還有「立定跳遠」、「立定跳高」。
而舉重不光是只有我們現在看到的「抓舉」、「挺舉」,還有「推舉」,甚至還有「單手舉重」。
當時的奧運完全由歐洲白人掌控,他們喜歡的運動,奧運裡全都有,所以還有網球賽,也有橄欖球賽、拔河。
古代奧林匹克競技時,只有男人可以參加,與賽者為表示沒有私藏武器,乾乾淨 淨上場,必須全身赤裸、一絲不掛。現代奧運必須著衣物,但是早期幾屆也只有男人參賽,還是很陽剛的聚會。
這時跳部比賽,有一項「立定跳」,包括現在幾乎已經看不到的立定跳高,這項比賽的選手在跳高架前不能助跑,雙腿一蹲往上或翻滾、或剪式、或倒栽葱,想辦法越過橫桿。實在很沒趣,只比賽三次就取消了。
「立定跳遠」也是早年奧運的金牌項目,這個雙腿靜止,下蹲往前跳的動作,流傳許久,到現代還是測驗兒童體能、大學體育科系術科測驗的項目,不過後來也從奧運退出,由「三級跳遠」取代。
講到比賽場地,早期奧運和博覽會搭配,就像博覽會附設的「遊戲節目」,游泳賽就在一旁的湖邊,找個木頭搭設的碼頭,放上幾個號碼牌,就當作進水出發點(見圖)。
「跳水賽」的水深有嚴格要求,太淺的湖邊可不行,會傷到頭部。所以就找海邊較深的水域。只是苦了選手和觀眾,大家還得跋涉到海邊去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