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人長期以來的習慣都是靠右走,但台北醫學大學傷害防治研究所副教授白志偉團隊的最新研究發現,當行人行走在沒有人行道的路上,若是採逆向車流步行(圖/葉信菉),行人發生事故的頭部外傷率和死亡率都會明顯減低,特別是在光線昏暗地區,行人更應逆向車流走路,因為能提升駕駛者對行人人臉的感受度,呼籲政府應將行人「逆向走」入法。
白志偉研究團隊分析我國警方二○一一至二○一六年的行人交通事故統計,排除車行較複雜的十字路口案件,總計全國在這六年間有一萬四千三百八十二名行人被汽、機車碰撞,其中一萬七百四十九人是順著車行方向走、占七成五,三千六百三十三人逆向走、占二成五;進一步分析一百九十九宗死亡案例,有一百六十四人是順著車行方向走,三十五人逆向走。比較死亡風險發現,順向走若被車撞,死亡機率比逆向走高約一點二倍。
白志偉說,二十多年前,台灣的交通法令規範行人要順著車流走路,可是近十年來的研究發現,順著車流走路,不會增加行人的安全;挪威的研究也證實,行人逆著車行方向走,會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率。
白志偉表示,英、美已經有法令規定,行人在必要環境下,一定要逆向車流走路,不然會有違規罰則;反觀台灣,大概五至七年前,才開始鼓勵行人逆向車流走路,但「至今都沒有聞到行人逆向走路的立法氣息」,建議在郊區沒有人行道的區域試辦,從鼓勵逐漸朝向「立法」,規範行人要逆向跑步或走路。他說,逆向走路有兩個優點,一是行人可以看到對向車流的行車動向,另一是能加強駕駛者對於行人物體的感受性。
道安會:不宜強制
針對學者的呼籲,交通部道安會執行祕書謝銘鴻表示,法律僅規範行人靠邊走,但不適合強制要求逆向或順向,如某些單行道其實不適合行人逆向走,因此交通部近年宣導靠著來車方向走的防禦駕駛觀念,讓行人「可以看見來車,來車也可以看見自己」。
謝銘鴻指出,防禦駕駛的精神是確保自己不會因為別人的疏忽而發生意外,提升交通安全,若是順向走可能難以掌握後方車輛的行進,也比較不能確保被車輛駕駛人「看見」,因此在雙向車道逆著走,可以看到來車的行進軌跡,確實比較安全。
不過謝銘鴻說,台灣還有很多道路是單行道,且不一定有人行道,若直接規定「逆向走」可能不符合實際所需;而有人行道的道路就應走人行道。另外駕駛會有視線死角,因此行人過斑馬線要特別注意轉彎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