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爭取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車上機(OBU)更多優惠方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昨天宣布,將再度延長與遠通電子收費公司議約時間,延長期限「可長可短」,預計一周內決定。
高公局原訂六月底與遠通電收完成議約,雙方一度對現有車上機公益方案「六百八十元滿百送」達成只繼續實施三個月的初步共識,但甄審委員會要求高公局延長議約,爭取更多優惠。
高公局業務組組長吳木富指出,在延長議約一個月期間,共召開十一次會,不過直到昨天上午,遠通電收只提出新的信用卡分期付款方案,沒有提出更新的優惠方案。
對於遠通電收批評高公局在延長議約期間不明白告知希望廠商提供的優惠期有多長,吳木富表示,優惠方案實施方式涉及遠通電收財務,廠商應自行評估,不應該由政府喊價。他強調,遠通電收應該要回應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