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偉
董宣,東漢河南陳留人。建武十九年,董宣被朝廷特徵首都洛陽令。洛陽居住著大批皇親國戚達官貴人,他們往往不遵法度,殺人越貨,擾亂治安。
一天,光武帝的大姊湖陽公主的家奴,仗著主人的勢力,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殺人,躲在公主的府中,企圖逍遙法外。後來,董宣得知湖陽公主外出,趕車的那個家奴正是殺人的罪犯,董宣攔車勒馬,不准通過,大聲責備湖陽公主,縱奴犯法的過失,並且逮捕了凶犯當眾斬首。
湖陽公主惱羞成怒,回宮向光武帝哭訴此事。劉秀大怒,命人抓來董宣,要「鞭箠」殺之。董宣面無懼色,謹道:「陛下經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說完一頭向宮中柱子撞去,剎時血流滿面,劉秀命侍從扶住董宣不使再撞。
為了給湖陽公主一個面子,劉秀命董宣向公主叩頭致歉,董宣認為自己依法行事,拒不叩頭。劉秀讓侍從強行按壓董宣的頭,董宣雙手撐著地,硬挺著脖子,就是不肯低頭認錯。劉秀說道:「真是個強項令!」
董宣在洛陽令任職五年,死時家裡清貧如同百姓。剛正清廉,「強項令」的美稱一直流傳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