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政府修完國安五法之後,準備在下個會期制定「中共代理人法」,看來是要進一步緊縮兩岸交流。這種作法的背後心態,令人擔憂。
陸委會對此事的評論,居然是此舉為「確保台灣民主制度,捍衛國家主權與安全」。這種說法,陸委會的袞袞諸公,午夜夢迴時,不會做怪夢?
民進黨政府搞壞了兩岸關係之後;擔心國民黨,可以在兩岸政策上得到人民的支持,進而在大選中獲利;因而不斷的在立法院中以多數的暴力,通過法理上完全不通的法案,甚至是以行政權的力量,限制兩岸的交流;完全違反了中華民國憲法與修憲的增修條文精神。
說它的法案法理不通,是強制通過法案,追訴七十年前的相關黨產,而且是行政權來片面決定是否沒收。舉凡近代以來,全世界只有三個所謂的文明國家,可以不經由法院╲司法系統,而是以行政權的力量,來決定人民與人民國體組織的財產歸屬;分別是史大林時代的蘇聯,希特勒時代的德國,和現在的蔡英文政府。
以行政權的力量限制買賣交流;尤其是農民辛苦生產的農產品買賣,調查局可以自行認定中資,以定其罪,我們的法院呢?試想,民進黨搞壞了內部的農業產銷體系,產銷價失調,千辛萬苦要自行設法把產品賣到對岸;結果卻遭民進黨所主導的調查局,出面以近乎恐嚇的方式來阻撓。
民進黨政府現在更狠的作法是,在完全沒有法理的基礎上,要弄一個所謂的中共代理人法。其實,蔡政府必需要講清楚,什麼叫中共代理人?誰有資格來界定是代理人?何謂國家安全?誰可以判斷?最可怕的是這只要「主管機關有事實合理懷疑」即可;我們的法院消失了?這種再把界定權交給行政部門的作法,大概就和史大林時代的蘇聯相去不遠矣。
美國是有一個外國代理人法,但美國這項法律,非常清楚嚴格的界定什麼是外國代理人,其相關的法定權利義務為何;這一切最終都由法院來決定;而不是像民進黨這樣,一切都是以行政部門權力為重的便宜行事。
如果我們再加上考量日前民進黨政府,曾極端擴張的使用了行政權,去解釋人民的相關權利:台灣民眾甚至連赴大陸大學教書都不可以。人民在憲法上所應享有的相關權力與權利,真的就被剝奪的太多了。
孫揚明(台北市╲前資深外交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