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預告「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相關草案,明訂染髮劑、燙髮劑及脫色染劑產品外包裝應標示事項,包含「同時混合使用不同廠牌染髮劑可能易造成傷害」、「染髮一星期前後不得進行燙髮」等。
公告一出,「一周內染髮、燙髮,要罰造形師一百萬」的網傳訊息,立即席捲髮型設計師界,引起一片恐慌。衛福部隨即發表聲明澄清:「新制是規範染燙髮劑的『產品標示』,消費者若到髮廊同時染燙並不會受罰。」
看完草案內容及新聞回應,覺得政府態度與作法不夠積極,既然證實「同時染燙頭髮非常傷髮質」,也明訂「染髮一星期前後不得進行燙髮」條文,就不該僅止於規範廠商在外包裝上加註警語,應該擴大層面要求產品相關下游業者「善盡提醒責任」,才能真正維護到消費者的權益與健康。
皮膚科專家指出,染髮是用化學藥劑打斷頭髮的蛋白質鍵結,將毛鱗片打開後才能讓藥劑進入頭髮,如果同時又燙髮,對髮質和頭皮的傷害都很大。
所以,政府在制定產品管理法則條文時,除了嚴令化妝品製造或輸入業者必須標示清楚,也應要求第一線執行面的髮廊業者配合實施與善盡提醒責任,才不會政策作半套,無法落實維護全民健康宗旨。
郎英(台中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