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海岸巡防法》修正草案,草案提報院會討論前,不須經黨團協商。未來可疑船隻若是規避檢查,新增罰則三到十五萬元,海巡必要時可對民眾進行身分查證跟蒐集程序;另民眾若是濫用海巡署緊急服務專線118也將開罰三千至一萬五千元,替海巡人員添加執法利器。
海岸巡防法此次修法有三個主要方向,除因應組織改制外,未來若有執法必要且符合行使要件可比照警察執法,必要時得進行身分查證及資料蒐集,其職權之行使要件及人民權利救濟途徑,皆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及第四章規定。
為避免值勤時搜索身體惹出爭議,這次初審明訂,搜索婦女身體,應命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時,全程錄影存證者不在此限。
內政委員會同時也初審通過《海洋基本法》草案,明定六月八日為國家海洋日,政府須在法案施行一年內,提出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對海洋事務提出政策方向,訂定海洋汙染防治對策。
另社福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自殺防治法》草案,明定媒體不得詳細描述自殺個案的自殺方法及原因,及報導助長自殺的情形,違者最重可處一百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