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勞動節當天,有國民黨立委點名三家上市櫃公司營運亮眼,但員工卻領相當低廉的工資。面對這些企業慣老闆,財政部仍給它們大幅減稅。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二○一七年十一月下旬完成的統計顯示,二○一六年國人創造了十七點一兆元的國內生產毛額(GDP),受雇人員所獲得的報酬是七點五兆元,占GDP比率百分之四十三點八一,比一九九五年的百分之五十點一、二○○五年的百分之四十五點四,降低了許多。相對企業盈餘占GDP比率,在一九九五年以前多在百分之三十上下,但到二○一七年已高達百分之三十五,凸顯勞務和資本所得分配不均的問題;然而企業有獲利卻沒加薪,為什麼?因為多數企業除了保留部分盈餘備不時之需外,加上有一大塊盈餘分給股東、獨董跟高階主管,基層員工薪水更難加了。
筆者公司幾年前開始引進利潤分享制度,將公司的業績與所有同仁分享,也就是於目標達成時,提撥一定比例的利潤分配給公司全體員工,如超越目標時,超過目標部分再提撥更高額度的獎金,不僅和第一線辛勤打拚的員工分享企業的成長果實,也藉提高獎勵作用,以提升經營績效。
政府與其要求上市櫃企業進一步揭露員工薪資的結構,不如想辦法要求企業落實利潤分享制度,配合的企業才能享有稅賦優惠等各種獎勵補貼,以改善中低階員工薪資停滯不前的現況。
魏世昌(宜蘭市/資訊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