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敏(台中市/文字工作者)
建築使城市巨大,但文化才能使城市偉大,巴黎聖母院正是例證。文化象徵一個國家的軟實力,更是全民共同的歷史記憶,建築是具體的文化資產,政府主管機關平時更應重視文化資產保存,在日常生活與教育中灌輸國民的文化意識。
巴黎聖母院失火後,外電報導對這場文化資產浩劫前因後果的論述,指出聖母院修繕保護權責分屬巴黎主教區、巴黎市政府與歷史博物館相互掣肘,這對台灣的文化資產保存政策亦是警惕,但目前並未見到執政當局正視及檢討同樣有令出多門、權責割裂等弊病的我國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法令。
中央與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宜對台灣現有的古建築等文化資產,立刻展開全面體檢,並找出潛在危險因子,特別是內部裝設老舊電線。
處理火警與保住古建物是兩難抉擇,既要降低對古建物本身與其內部收藏藝術品的傷害,也要及時滅火,考驗消防人員專業能力。大多數古建築之建築工法與材質特殊,修繕不易,不宜套用一般建築物發生火災時的標準作業程序與設備。如自動灑水、室內消防栓等一般建築內常見的消防設備,反而會破壞古蹟古物。
而且古建築火災不宜使用強力消防水柱灌救,亦不宜出動消防直升機採行空中救火,宜以水霧、水幕等方式注水,以免對古建築帶來二度傷害。更宜藉由數位化3D立體掃描等資訊化科技成果,對古建築與古物測繪建檔保存並設置線上資料庫,不僅利於保存歷史影像,亦有助於日後從事例行修繕,甚至重修還原工程。
破壞容易,建設難。古建築損毀,消失的不僅只是其形體與質感,更是歷史文化傳承感。巴黎聖母院橫遭祝融,再度提醒我們文化資產的脆弱與難以維護還原,必須警惕與正視非營利屬性的文化資產保存之重要與急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