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動部昨天召開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討論記帳士及住院醫師是否適用勞基法責任制,在記帳士部分,諮詢委員多持保留態度,但住院醫師部分,與會勞資雙方都了解需有特殊彈性。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表示,若因醫療需求及醫院經營的必要,最後採責任制,仍盼勞動部能規定延長工時上限,當醫師人力足夠,也盼可逐年下修工時上限,進而不再適用責任制。
勞動部昨天召開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會中討論二案,包含住院醫師及記帳士是否為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俗稱責任制)的適用對象。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基法責任制的適用對象,必須是勞動部公告的行業別。
勞動部過去曾公告「會計服務業雇用之會計助理人員具會計師法規定之資格,且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為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工作者,因此這次也有單位提出工作性質相似的記帳士也納入責任制。
不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昨天表示,與會諮詢委員都認為記帳士與勞動部過去指定的會計助理性質不太相同,且記帳士雖然在報稅時會比較忙,但並非整年都很忙碌,委員多認為可運用現行延長工時的規定,或透過人力調整來因應,因此多持保留態度。
在住院醫師部分,謝倩蒨表示,與會委員都認為住院醫師工作性質特殊,屬於八十四條之一的工作性質特殊的工作者,且涉及病患就醫權利,住院醫師工時確實需要彈性,因此委員都認同應適用勞基法責任制,且勞資雙方都了解在醫療現場,住院醫師有這樣的需要。
目前衛福部已實施「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時指引」,規範住院醫師值班不超過二十八小時、每周總工時不超過八十小時。廖郁雯指出,工會可接受衛福部訂定的工時指引,希望納入勞基法後也能如此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