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依凡
「人活著,到底為了什麼?」
這題目真夠嚴肅!但是,我們既然活著,並且還得繼續活下去,就不能不抽出點時間想一想。
其實,這是哲學上的大課題,哲學家尚且解決不了,咱們凡夫俗子又怎能回答?不過話又說回來,一個人最多只能活幾十年,命是自己的,怎樣活得舒服、活得有意義,別人的解釋聽是要聽的,但終究也只能拿來參考。
要活得舒服、活得有意義,生命中得有一股中流砥柱的力量。
例如英雄偉人,是為人類的禍福而活。他們的胸襟浩瀚如海、崇高如山,念念不忘造福萬民,為千秋立業,這種「大仁」,便是他們活著的力量。另外像《基度山恩仇記》的男主角,是為了報仇而活。他設計了許多出人意料的報仇方法,每完成一次,就衷心大快。像他這樣的人就無法治理國家,因為他必然把心思全放在報仇上,那才是他活下去的主要力量。
然而上面兩種例子,畢竟是屬於少數的人,跟我們老百姓相距很遠。一般老百姓,活著的力量,上焉者不外為了事業,例如有家大工廠,如何使業務蒸蒸日上,領先群倫,一枝獨秀;與此相對的另一種有錢人,志不在賺錢,而在花錢,比方銀行裡有存款幾千萬,怎麼個花法,也可以成為活下去的一種主要力量。
至於沒有大錢可賺也沒有大錢可花的人,自然也有各自活下去的力量。
多年前,我認識一位四十多歲的計程車司機,他沒有結婚,卻養了五個孩子,最大的大學還沒畢業,最小的才讀小學,那都是他哥哥的孩子。他告訴我,他哥哥去世時,最小的孩子才剛出生,嫂嫂因為耐不住貧窮與寂寞,琵琶別抱棄家而去,他看姪子可憐,於是毅然挑起了這個重擔。
本來他也有結婚的機會,可是對方一想到才結婚就要養育五個孩子,便打了退堂鼓。後來,他索性不再想結婚的事,省吃儉用,一心把五個孩子撫養成人。他說:「等最小的大學畢了業,我再安排自己的事。」他忘了,那時候他都快六十歲了。我問他,這樣不是很委屈自己嗎?他毫不思索地回答我:「我倒不覺得,看著孩子一天天長大,我也很快樂。」這就是他活下去的力量。
人為什麼活著?雖然各人看法不同,不過相同的是,不能沒有支撐的力量。這力量也可以解釋成一種理由,而這理由當然愈能合乎道德標準愈好,但卻萬萬不能勉強湊合,否則又能維持多久?
以寡婦撫孤為例,若是真願意用自己的一生為孩子付出,日子雖苦,卻也有甜美的一面;假如只是為了道德的理由而守寡,恐怕對孩子的愛會日漸減少,可能有一天還會由愛轉恨,視孩子為眼中釘。同樣一件事,其中的差別,就在於有沒有支撐的力量。
不客氣地說,社會中缺少這種力量的人,為數不少。別以為他們看起來一切都很正常,其實他的日子昨天跟今天一樣,明天跟今天大概也沒多大差別。這種人,我們稱之為「混日子」,還有更難聽的,叫「行屍走肉」。一個人的日子需要靠「混」來消磨,真的也太悲哀了。
為自己的生活找一個重心,尋一樁理由,並不是難事。而人唯有如此,才能活得踏實,才能活得有希望。已故作家劉非烈說:「人生如一篇短篇小說,只要精采不必長。」這「精采」二字,便是理由,便是力量。不求好不好,只問有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