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歐洲議會二十六日通過一項著作權改革法案,為作家和藝術家提供更多的創作權和收入保障,但有批評者認為,此一措施恐對美國科技巨擘造成深遠影響。
歐洲議會二十六日表決新著作權法,以三百四十八票同意、二百七十四票反對通過,另有三十六人棄權。新著作權法重點在於迫使谷歌、YouTube和臉書等網路領導企業必須就刊登內容取得版權證明,並負起違反著作權法規定內容的下架責任。
該項修法於二○一六年就開始推行,點燃臉書、谷歌及藝人與媒體業者等正反陣營的激戰。部分人士批評,此舉扼殺網路自由和創造力。法案目前尚待歐洲理事會批准,若順利通過將於二○二一年正式生效。谷歌尤其對修法抨擊最為強烈,因為新法威脅其YouTube的影片分享服務與谷歌新聞平台的商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