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緩高齡化、少子化與城鄉發展不均的衝擊,有立委提議仿照日本的「故鄉納稅制度」,讓離鄉背井的人,可將應繳的綜合所得稅約一成改捐給自己的故鄉,充作地方政府的財源。這是改善富者愈富、窮者愈窮的方法之一,值得財稅官員研究。
現行的中央統籌分配款,大約占了地方收入的四成左右,分的最多是六都,尤其是財政、公設資源、發展程度最佳最豐的台北市,幾十年來都固定第一,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非但未能改善城鄉差距,反而加劇惡化,故鄉納稅制度確實可以部分改變以往政府分配稅收的缺失,縮小城鄉差距。
據報載,日本實施故鄉納稅制度後,東京都二十三區的居民稅,二○一七年共減收二百零七億日圓,而這些稅當然流向偏鄉,功效勝過獎勵青農返鄉。
其實台灣也有類似故鄉稅的制度,六都的遺贈稅,中央地方各五成,而非六都的十六縣市是二八分帳,因為富人大都居住都會區,要依靠遺贈稅改善城鄉差距是緣木求魚,可能解決之道寄託在綜所稅實施故鄉納稅制度,利用眾人之力量,才有機會改變窮縣的宿命,才有可能讓二十二縣市同時踏出一步,而不是過去只有六都踏大步,而其他十六縣市原地打轉的城鄉差距。
林清淵(台中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