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斑馬線行人車禍頻傳,將加強五十八處路口「不禮讓行人」執法,只要車輛進入斑馬線時,車體前端左右各三公尺範圍內已有行人,就算違規。九月底前,台北市公車將全面加裝轉彎雷達警示設備或行車視野輔助設備。
筆者到澳洲旅遊,穿越馬路的決定權是在行人手上。路人甲想穿越馬路,只要順手按下提醒綠燈號誌,在發出聲響後,公車、自用車駕駛都必須提早在斑馬線前暫停等候,澳洲都能心平氣和讓行人優先通過。
如果台灣也能在路燈號誌上安裝聲響,而讓所有駕駛、行人有所自警、提醒,而避免不該發生的車禍意外。
無論是自動照相警惕違規駕駛,或者是逾越斑馬線而招交警取締,但處罰金額過輕,顯然無法達到預期效果。如果能在吊扣駕照與強制講習至少四個小時,對駕駛人和行人應該比較會守法。
韓靜(新北市╲退休國中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