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冠瑋
禁錮十六年,我邁向自由的假釋,他已提報了十二次。每次提報需相隔四個月,十二次等於四十八個月,正好滿四年。
假釋之路看似坎坷,其實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往昔為非作歹的惡果顯現罷了。種如是因,得如是果,真正悔悟的人不會怨天尤人,而是認清往昔所造諸惡業,擁有承擔惡果的勇氣!假釋一次又一次被駁回,我已練至順其自然的境界,既有咎由自取的醒悟,自能笑著逆來順受。
假釋被駁久了,也算是另類的「千錘百鍊」,依照常理,應該是駁回次數少的人安撫次數多的人,但我正好相反,反而用自己豐富的經驗去安慰獄友,跟同病相憐的獄友探討假釋制度以及被駁回的心情。而當他們抱怨制度不公多於自我反省檢討時,我安撫他們的「殺手鐧」,就是拿自己消遣,「你才被駁三次,我被駁了十一次!所以你不用太難過。」
當他們的牢騷發完後,我會語重心長地反問他們:「你覺得什麼是真正的自由?」獄友的回答,不外乎是物欲可以獲得滿足,或是可以隨意上山下海的行動自由,甚至把縱情恣欲的生活,與真正的自由畫上等號。
依照他們的說法,出獄後會發生什麼事,其實不難想像。因為那樣僅是肉體走出有形的監獄,但充滿欲望的心靈卻走入了另一座「心牢」,很快又會沉淪在物欲裡;而當無法滿足時,又將引發往日的邪念,不擇手段地去滿足惡欲!結果,失控的欲念再次左右了人生的方向盤,重蹈覆轍地往監獄方向加速衝去,生命又一次被毀壞,甚至毀滅!
獄中十六年,進進出出的獄友不知凡幾,只因他們還沒真正悟透,何謂「自由」。
我在一成不變的生活中,不斷追求內心的成長,毅然決然捨棄煙癮,藉由寫作與靜坐提升自我,放下讓自己迷失的欲望,學習讓心靈強壯的正能量。該放的放,該學的學,身心少了欲望的糾纏,享受知足少欲一身輕的自由!
十六年來,我培養了兩個堅定的善欲,面對出獄後的未來:找一分勞動但有尊嚴的工作,再用後半生好好陪伴母親。當我很清楚未來人生的方向,心定了,就能平靜等待自由女神從遠而近,一步一步向我走來。反而是母親會抱怨,「大頭兒,你都關這麼久了,政府為什麼還不放過你?」
政府為什麼還不放過我?因為當年的罪責還沒還清。但我相信,黑夜將盡,黎明已近,我已經看到人生新的曙光了,而真正的自由,就在光明之處向我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