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民黨早年以「轉帳撥用」無償取得國有房地,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追徵八點六億餘元遭拒繳,行政執行署去年起查封不動產,國民黨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十月二日裁准,黨產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停止執行對公益影響有限,而政黨受到無法存續威脅比較嚴重,昨天駁回確定。黨產會對此表示尊重,並表示這影響國家債權的實現。
原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追徵八點六億元金額頗鉅,且行政執行署已經開始執行,之後有進入變價程序的可能,將導致無從或難以回復,符合停止執行的要件,因此裁准在本訴判決確定前,停止執行。
黨產會不服提起抗告,主張國民黨的債權人可能因停止執行而有充分的時間來參與分配,使國家金錢債權因此無法全額受償。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第三人對國民黨債權,本應受法律保護,且在考量公、私益因素權重比例後,以國家預算規模之龐大,八億多元對公益影響有限,但國民黨所受組織無法存續之威脅,卻比較嚴重,且被認定不當取得之財產也可禁止處分,足以確保日後執行受償,原裁定認本案中私益之權重應高於公益,自屬合法有據,黨產會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