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全台非法日租套房猖獗,除了交通部觀光局日前推出檢舉辦法,民眾檢舉違規旅宿、旅行及觀光遊樂業,罰金十萬以上可獲百分之十五的檢舉獎金、罰金五十萬以上可獲獎金百分之十,不過非法日租抓不勝抓。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昨也邀觀光局與業者開會,會中業者提案Airbnb等境外訂房平台,若提供我國境內房源,應設立「分公司」才能經營。觀光局表示,會再研議。
另外,針對觀光局日前簡化裁罰標準發放檢舉獎金,與會人士提議成立「檢舉公司」號召更多人檢舉。觀光局主祕林坤源表示,這只是玩笑話,檢舉獎金每案獎金最高十萬元、每人每年上限三十萬元,檢舉只是鼓勵性質,「若成立豈不是變成討債公司」。但據了解,業者將研議成立公司的可行性。
桃園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盈瑞表示,《公司法》三百七十一條規定,外國公司非經認許並辦理分公司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業務,若未經登記而以公司名義營業,可依法移送法辦,但境外訂房平台業者,營業行為都在國外(或網路上),依《公司法》三百八十六條只需設立辦事處、不須辦理分公司登記,造成我國法令管轄權不及。
林昆源表示,目前境外訂房平台在台灣僅設立「辦事處」,不需辦理分公司登記,昨會中業者確實有提案要求修《公司法》,但因全案涉及經濟部管轄,但經濟部並未出席會議,要再與經濟部進一步討論。
另外,旅館公會也盼行政院盡速召開跨部會議,讓NCC(國家通訊委員會)溯源管理,營建署從公寓大廈管理法規、租賃專法等下手,也希望警政署、賦稅署等多個部會都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