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地方政府為挽救選情,今年紛紛調降公告地價,其中宜蘭調降幅度乃全國之最,平均降幅達百分之四十二點四一,農地公告地價約調降三分之二。
對於這次調降公告地價,以討好部分既得利益者的舉措,令人深感遺憾。因為保障低廉的地價稅,除未能反映部分區域房地市價高度成長,表面上是優惠於民,實際上卻產生囤地炒作、地方財政虧損、房價高漲等惡果。
台灣公告地價,長期以來低估土地的市場價值,眾所周知;即令二○一六年部分縣市調高地價稅率後,做為地價稅稅基的申報地價也只有市價的百分之十六點四,而稅負調整,主要是適度反映近三年來市價變動。
有學者指出,以同樣是一千萬元市價的土地為例,一般土地部分,日本徵收近十二萬元,台灣僅收八千七百四十九元;自用住宅地,日本在小規模住宅(二百平方公尺以下)徵收近二萬元、一般住宅(超過二百平方公尺)則徵收近四萬元,反觀台灣在自用住宅部分僅收一千七百四十九元,不到日本地價稅的百分之九,「這能很清楚看到台灣長期土地價值低估、地價稅低收」。
強化地價稅徵收,是地方政府的權限,為反映土地市場真實價格,每三年調高公告地價,連帶調漲地價稅,是正確的改革方向,不僅地方政府要堅守立場,有魄力落實與執行,莫因改革受壓就退縮,民眾也應該一起支持。
魏世昌(宜蘭市/資訊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