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衛福部公布準公共化保母和托嬰中心的簽約最新進度,全國簽約的準公共保母已達一萬零六人,比率為百分之五十三點一五;準公共托嬰中心簽約六百五十九家,比率達百分之八十四點八一。衛福部社家署署長簡慧娟喜形於色地表示,全台未滿兩歲兒童需送托人數約四萬人,準公共化托育政策可提供四萬八千二百 五十四個收托名額,「供需已經平衡」。
相較於衛福部的高簽約率,由教育部主導的幼兒園,至今仍有高達百分之七十四的業者因不滿合約限制太多,而不願意加入。就筆者實際親身接觸的經驗,我要很誠實告訴政府:「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關準公托簽約的真實情況,在看似漂亮的數據背後,其實隱藏著政府所不知道的內幕!
最近有幾個親友正好生產,聊到「準公托」政策,親友們都不約而同說是「換湯不換藥」,原來她們都跟保母簽兩個合約,一個是給政府看的「假合約」,目的是為了讓家長符合領育兒津貼的條件,另一個才是規定保母與家長間權利義務的「真合約」,試想這樣陽奉陰違的政策,就算簽約率高達百分之一百,又有什麼值得高興?
舉例來說,有關特休天數、三節和年終獎金,以及副食品的收費和延托的收費標準,真合約和假合約規定的並不一樣。
以前在學校服務時,筆者總是耳提面命提醒同仁,學生之所以會說謊,時常都是老師自以為是的威權所造成的,要傾聽和同理,才不會逼得孩子滿口謊話連連。
家長要和托嬰的保母簽兩份「真假合約」,宛如是保母和家長聯手一起「詐騙」政府的公帑一般,而所有的托嬰市場和情況,跟政府沒有推「準公托」前情況絲毫沒有任何的改變,政府有何辦法和能耐,可以順利又有效解決這種陽奉陰違的做法呢?吳悅(台北市/退休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