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花蓮訊】花蓮縣府昨天上午十時五十分收到內政部解職令,傅崐萁確定成為前縣長;花蓮地檢署昨天下午發出傳票,通知傅於中秋節隔天、二十五日上午十時到署執行。
傅崐萁被解職後,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副縣長蔡運煌及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的六名政務局處首長,包括環保局長饒忠、衛生局長李宏滿、財政處長劉台文、行政暨研考處長林金虎、客家事務處長賴錦昌、民政處長蕭明甲,同時去職;另有五位機要祕書,也將與傅崐萁同進退。此外,社會處長陳玟祺、文化局長陳淑美、農業處長羅文龍、地政處長陳聰慧雖都是事務官,但已提出退休申請。
內政部已指派祕書長顏新章代縣長,對於中央將指派誰代理餘下約三個月任期,各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