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花蓮縣長傅崐萁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牟取一億餘元暴利,案件纏訟十四年,最高法院昨依違反證交法,判八月徒刑定讞,得入監服刑。選舉前夕結案,時間點敏感,最高法院表示,依規定在期限內辦理,並無選擇結案時間點,也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昨天表示,將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自昨起對傅崐萁解除職務,並盡速報請行政院指派適當代理縣長人選。
內政部長徐國勇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目前尚未決定代理人選,要等收到法院判決書後,才能請行政院核定代理縣長人選。
國民黨花蓮縣黨部則質疑,纏訟多年的官司,卻在民進黨選情一蹶不振的情況下,在選前七十天左右突然定讞,讓人難以不做「政治追殺」的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