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際燃料價格居高不下,墊高台電經營成本,今年上半年已慘虧二百四十億元。
台電坦言,十月的新電價如不調漲,確實會有經營上的壓力,但是否調漲仍需尊重電價審議委員會的決議。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電價調整有既定機制,並設有漲跌幅百分之三限制。
新版電價公式去年十月上路,明定電價每年四月、十月檢討,每次漲跌調幅不超過百分之三,電價費率審議會可以根據電業經營績效表現核定合理利潤數,合理利潤的投資報酬率上限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不足部分將以電價平穩基金填補。
由於年底即將舉行九合一選舉,十月電價是否調漲仍有變數,且七月消費者物價指數年漲百分之一點七五,其中重要民生物資平均年漲百分之三點七五,創下四十一個月以來新高,為免電價調整帶動物價上漲,電價審議委員會可能透過電價平穩基金平抑應漲調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