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於六月修正公布,農委會預計今年十一月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當時外界認為是照顧農民的一大福音,不過民間團體、專家直指,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制度不完善,跟勞保職災給付相比,至少有保障不充分、給付不公平、無後續照護評估資源等三大不公,且長時間彎腰產生的骨骼肌肉問題被排除、給付額也過低,建議應整合至同一個體系。
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成員劉曦宸表示,保險試辦初期規畫為「先傷後病」,但她認為,農保保險人大多是老農,不應忽視因長期工作而累積的職業病,成大醫院職業環境醫學科總醫師張恆豪認為,勞動部引進多樣專業資源協助職災勞工,但農委會卻無相關資源,未來農民職災後,如何有後續的復健復工等評估,也讓人疑惑要如何執行,擔憂有差別性對待。
另外,農保職災費率低,導致給付額度過低,保障不足,無視農業職業傷病問題的嚴重性,劉曦宸表示,農保規畫月投保薪資每月一萬零二百元,費率若無考量農民傷病的程度,也就是傷病比例高,費率就應該比較高,將造成整體給付額度明顯過低的問題。
他們表示,應盡速推動職災保險立法,讓所有職業類別一體適用,也能避免疊床架屋的疑慮,免除勞動者因身分與工作內容不同,層層被區分排除後健康不平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