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保障勞工在雇主歇業破產,可墊付欠薪、資遣費及退休金的工資墊償基金,企業積欠的墊償金額日益增加,去年落跑雇主多,積欠墊償金額二億七千零七十六萬五千元,創五年新高,截至民國一○六年底,累積未償還餘額高達三十八億六千四百三十萬餘元,這筆呆帳若遲未償還,最後還是全民埋單。
勞動部勞保局資料顯示,勞保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規模一百二十六億元,截至一○六年,累積墊償四十五點六億餘元,已償還七億餘元,累積未償還金額三十八億餘元。
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一○四年二月間修正勞基法第二十八條,將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支墊償範圍由原有工資項目,擴大至雇主未依勞基法給付的退休金、資遣費,及未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的資遣費,導致墊償金額增加。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墊償制度是當勞工突然遇到公司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無法取得原有工資、資遣費、舊制退休金時,勞工得向勞保局申請工資墊償,暫時解決失業面臨的生活困境。
蔣萬安說,工資墊償金額隨著景氣不佳、以及修法後給付範圍擴大,企業累積未償還金額逐年增加,目前未償還金額已高達三十八億餘元,若任由金額擴大,將可能妨害基金正常運作,最後是全民承擔。
蔣萬安表示,政府應該更積極催繳企業未償還金額,加強催收成效,以及依照基金實際收入及運用情況,研議調整提繳的費率,以確保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