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超商近來被自家加盟主指出浪費食物,起因為總公司規定進貨量須超過銷售量的一定比率,致使每天賣不出去的食物被迫丟棄,一年逾七十億元。
其實很多食物只是即期,還沒過期的食物白白就被丟掉,的確是非常的糟蹋食物。
建議應該優先提供給弱勢族群,或者在店內設待餐食物區,把準備丟掉的食物免費給真正有需要的窮苦民眾,這樣總比被丟棄好吧。
筆者逛大賣場時,就看見有水果等食物惜福的專區,雖然賣相較差,但相對便宜很多,建議超商可考慮比照設置。
為了不浪費珍貴的食物,已有連鎖加盟者相關促進會發動陳情行動,提出「進貨適量及拒絕強制進貨」等訴求,正視珍惜食物的重要性,已獲得有關業者紛紛響應。
台灣地狹資源稀少,生鮮食物的生產及取得更是不易,想想國內偏遠鄉間沒午餐吃的學童,看看非洲缺水乏糧的難民度日的辛酸吧!勿再隨便浪費食物了!
宋隆俊(新北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