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保局最新統計顯示,全國有七萬五千名雇主欠繳五十七億元保費,部分雇主轉任受雇勞工,勞動部近日發布函釋,勞保被保險人若曾是雇主,並欠費尚未還清,將會被拒絕請領相關給付。
勞保條例規範,當事業單位總人數五人以上,依法雇主得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雇主得負擔每位勞工七成保費、其中二成保費由勞工自付、最後一成保費由政府支付。雇主若本身也是實際從事勞動者,可自願加保勞保,雇主保費分擔比為自付九成,政府支付一成。
勞保局表示,勞保為社會保險,為避免影響其他被保險人權益,若被保險人有欠繳保費,尚未還清,申請相關給付將會被拒絕,但是,若勞工保費被雇主欠繳,只要勞工可出示已經繳納勞保保險費的相關證明,請領勞保相關給付將不會受到影響。
據勞保局統計,目前全國有四萬七千名雇主轉換成勞工身分,積欠保費達四十三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