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海軍獵雷艦案風波不止。海軍司令部昨天舉行記者會說明獵雷艦採購案第三期「船殼脫模款」付款情形。
海軍司令黃曙光上將強調,慶富公司承造的獵雷艦案第三期款項支付是他批的,海軍一切「依法依約」,「沒有承受任何壓力,沒有長官也沒有總統府」,國家重大案子不能因為廠商問題而有所偏頗,造成公帑的浪費。
慶富案不斷延燒,在野黨主席、立委都指,慶富副董事長陳偉志入府溝通後,就獲得了海軍原先沒有要撥付的第三期款項二十四億元;質疑背後有高層施壓,才讓慶富迅速獲得撥款。
海軍參謀長李宗孝說,慶富於去年九月二十七日表示船殼已經脫模,慶富請款時海軍要驗證脫模和還款保證金這兩個條件,確認兩個條件後,十一月二十八日和十二月六日,慶富分別把兩筆還款保證金交給海軍,十二月一日和十二月十六日把海軍第三期款項支付給慶富,支付過程完全依照合約執行。
黃曙光也強調,海軍絕對是「依法依約」,如果有任何工程延宕,後續慶富要求的罰款會更重,這是重要防線,他思考後決定付款。
對於外界批評海軍有來自高層的壓力,黃曙光說:「我是主角、這案子我批的,我最清楚為何要付款,沒有任何人打電話給我,這是我的權責,不是部長權責,他是政策單位,我是執行單位。」
黃曙光最後重申,他做任何事情:「沒有承受任何壓力,沒有長官,也沒有總統府。」
黃曙光說:「總統管的是大政方針,沒有管到付幾塊錢,部長是決策,我會負完全法律責任,絕不推諉欺騙,海軍依法依約、沒有欺騙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