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珍妮佛
國中時期,正值民歌風行,當時因為演唱會舉辦地點經常在爸爸任教學校的體育場,因此身為鐵粉的我,可以在「特權」之下「走後門」。那時候,我和幾個瘋狂的同學,總是拿著傻瓜相機和簽名簿在後台穿梭流連,把所有民歌手「一網打盡」,簽名、特寫、合照,全都入袋。
後來升上國三,有位同學激勵我,準備聯考必須「放下一切、全力衝刺」,建議我用行動證明決心,將身邊的雜務和「雜物」拋諸腦後。於是在一個充滿鬥志的儀式中,我們一起將我當成寶貝的那些簽名與照片全數燒盡,以示正面迎戰高中聯考的堅定意志。
然而,儘管用了這麼慷慨激昂的手段,後來我還是沒能如願進入理想的高中。因此每每回想起這段往事時,心裡總會對當初這位要我跟她一起「讀書、奮鬥、拚聯考」的同學有些怨懟,覺得她出了個餿主意,害我賠了夫人又折兵,既沒考上好學校,又將那些珍藏付之一炬。
最近,這位老同學在臉書上找到我,失聯了三十多年,彼此都很意外又驚喜,也約好了要找個時間相聚,見一見久違的老同學。跟兒子提起這段過往,我告訴他,等我見到這個同學,一定要好好「譴責」她,當初幹嘛慫恿我燒掉那些收藏品!若是好好保留存放,除了不少巨星年輕時的「萌版」照片彌足珍貴之外,更是我在青春歲月裡瘋狂追星的寶貴紀念啊!
兒子聽我抱怨連連,皺著眉頭說:「有人願意邀請你一起去完成一個理想,可見得她是把你當成真正的好朋友,而你竟然可以『記恨』到現在?你的同學想要跟你共同達到一個目標,代表她心裡有你、看得起你,你應該要懂得知足惜福和感恩。後來你沒有成功,只能怪自己努力不夠!你跟她見面時,應該要向她道謝和道歉,怎麼還好意思罵人家呢?」
還真是「與兒一席話,勝讀十年書」啊!一個十七歲的孩子,竟然比我這個年過半百的大媽還要成熟有智慧!這麼多年來,我念念不忘、依依不捨的,竟是那些燒掉的簽名和照片,卻不是同學有情有義地把我當成好朋友的熱血和熱情!
下次跟老同學見面時,我會記取兒子的「嚴厲指正」,好好感謝她當初願意邀請我一起朝著共同的目標努力;也要跟她道個歉,我竟然因為她怕我「玩物喪志」所給予的建議,怨怪了她這麼許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