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加春
「要吃就自己賺」,是我從小就學到的生活態度。
以前生活不是那麼富裕,小孩子沒有零用錢,誰偶爾得到大人給的一角兩角,總是立刻跑去買吃的,而我只能吞著口水,羨慕地看著人家。沒有錢,心裡實在洩氣。
催促我去動腦筋、想辦法賺錢的,正是五臟廟。我相信只要手腳勤快,就能憑本事掙自己的零用錢,滿足口腹之欲。
塭岸田邊隨處有土塊,被我當成玩具,造橋、蓋房子、捏尪仔,再順手搭成窯,丟幾條家裡種的地瓜焢土窯,等我又去玩一陣子回來,香噴噴的烤地瓜正好安慰咕嚕喊餓的肚子。林投樹林外有滿地野生的埔姜仔籽,聽拳頭師阿土伯說可以做藥,我摘滿一袋拿去賣給他,阿土伯右手拎過去,左手順勢拋出幾個銅板到我的手上,不愧是練過拳腳功夫的。
因為天氣熱,想吃冰又沒錢買,左思右想,乾脆去賣冰棒賺錢。鼓起勇氣到冰店向老闆賒帳,用一元批來七支冰棒,每支賣兩角,全部賣完我可以淨賺四角。於是搶在冰棒融化掉之前勤快地叫賣,找熟識的玩伴當主顧──我很清楚誰愛吃冰、誰可能有錢,而且他們還會一個拉一個來買冰。
學做買賣,得先算好該賣多少支,才能賺到要還給老闆的錢。通常,我會先吃掉一支冰涼香甜的鳳梨冰棒,再在炎炎日頭下四處叫賣;等賺回本了,我還可以再犒賞自己一支酸梅冰棒。偶爾,我矢志要賺到四角錢,於是嚥著口水認真兜售,但即將融化的冰最後還是只能自己買單。無論如何,靠著努力推銷,我沒有虧本過,就算沒賺到錢也能吃冰過癮,仍舊划得來。
柑仔店常有的「戳戳樂」、「抽牌仔」等玩意兒,我也批來做生意。同樣,只要賺夠本,我忍不住就自個兒玩起來,反正自己當老闆,能玩又有得吃,歡喜就好。
憑勞力、動腦筋學做買賣,目的當然是買零嘴解饞。儘管只有幾角,但能不向大人伸手討零用錢,也讓我心裡頗有成就感。
在玩樂中滿足口腹之欲的經驗,為我的童年生活增添與眾不同的趣味,也早早嘗到「自食其力」的甜美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