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網歷史】包公也是宋朝的財神爺

文/李開周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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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開周

包公是清官,人所共知,可是很少有人知道他還是財神──包公實實在在做過「財神」。

包公生於宋真宗咸平二年(九九九年)二月,死於宋仁宗嘉祐七年(一○六二年)五月,實際上活了六十三年又三個月。但,官場生涯有多長呢?僅有二十七年。

宋仁宗天聖五年(一○二七年),二十九歲的包公中了進士。按唐、宋兩朝的規矩,進士只是學位,不是官位,進士想做官,還要參加國家人事部門的選拔考試。這種考試主要測驗考生對法令、判例與公文書寫的熟悉程度,近似於現在的公務員考試。通過這種考試,進士才有做官的資格。

參加人事選拔考試需要在職官員舉薦,每名考生都要拿到三份以上的舉薦狀,否則就失去考試資格。包公的爸爸包令儀是在職官員,他的岳父董浩是在職官員,他同年進士文彥博的爸爸文洎也是在職官員,他很順利地拿到三份以上的舉薦狀,很順利地參加考試,並且很順利地通過。他少年時隨父上任,在爸爸衙門裡看慣了律條與公文,當然容易通過。

朝廷為包公分派官職,官銜是「大理評事」,職位是「知建昌縣」。宋朝的「官」和「職」是分開的,「官」用來定品級,「職」用來定工作。「大理評事」是官,表明包公是八品官;「知建昌縣」是職,表明包公要去建昌縣(今江西省永修縣)做知縣。

但是,包公沒有去,因為他爸爸已經退休,回到安徽合肥,他想去距離父母近的地方做官。於是朝廷改派他「監和州稅」,去安徽和縣當稅務局長。包公還是不去赴任,他向朝廷請假,回合肥侍奉父母。

包公在合肥老家住了整整十年,直到父母離世,守喪完畢,宋仁宗景祐四年(一○三七年)才正式開始做官。朝廷派他「知天長縣」,去安徽天長當知縣。這一年,他三十九歲。

知縣三年為一任,包公做了三年,升了官,被改派到端州當知州,也是三年為一任,待知州任滿,包公被調回京城,職位是「勾當京東排岸司」,負責疏浚南北水運通道蔡河,確保南方的稻米、絲綢、水產、銅錢、香料可以一帆風順運抵京師。這個官職與財政有關,受當時中央財政部門「三司」轄下的「勾當河渠司」直接管轄。

疏浚蔡河約半年,包公再次調任,從財政部門進入監察部門,任「監察御史裡行」,也就是見習監察官。再半年後,見習監察官變成正式監察官,包公成了「監察御史」。

宋仁宗慶曆五年(一○四五年),包公四十七歲,以監察御史身分兼任「送伴契丹使」,護送遼國使臣回國。從遼國回來,朝廷又讓他兼任「契丹正旦使」,代表宋朝為遼國皇帝和皇太后拜年。古代交通不便,包公一生僅出國兩次。

慶曆六年,包公四十八歲,仍任監察御史,同時兼任「三司戶部判官」,相當於財政部的署長級別。同年六月出任「京東轉運使」,相當於主管財政的省長,轄區在今山東大部與河南東部。次年,包公從京東轉運使調任「陝西轉運使」,仍然是主管財政,只是管轄區域從山東變成陝西。

慶曆八年,包公五十歲,調任「河北轉運使」,尚未赴任,又改為「三司戶部副使」,從財政部署長升任次長。宋仁宗皇祐二年(一○五○年),包公五十二歲,奉命「知諫院」,從財政部次長改任監察院長。

皇祐四年,加「龍圖閣直學士」銜,出任「河北都轉運使」,整理財稅、籌措軍餉,為抵抗遼軍進襲做準備。說穿了,主要職責還是財政。幾個月後改任「高陽關路都部署兼安撫使」,即河北軍區司令,直接管軍事。此後幾年,包公先後出任廬州知府、池州知州、江寧知府,至宋仁宗嘉祐元年(一○五六年)臘月回京城任開封府尹,嘉祐三年六月改任御史中丞,期間都不是財政官員。但是到了嘉祐四年,他成了「三司使」,也就是財政部長。

包公六十一歲當財政部長,當了三年。六十四歲進入國家權力中樞,升任「樞密副使」,即國防部次長(宋朝國防部地位遠高於財政部,樞密副使相當於副宰相)。半年後,他在這一職位上去世。

不知道大家發現沒有?包公三十九歲做官,六十四歲去世,前後二十七年官場生涯,做過知縣、知州、知府、監察院長、國防部次長,既管過民政,也管過軍政,但管得最多的,恐怕還是財政。勾當京東排岸司、三司戶部判官、三司戶部副使、三司使、京東轉運使、陝西轉運使、河北轉運使、河北都轉運使,哪個職位不是財政?

在中國,管財政的官員俗稱「財神」,包公就是這樣一尊財神。《包青天》拍了好幾百集,每集都是案子,好像包公一生都在開封府判案。其實,他只做一年半的開封府尹,更多的時間是在管財政,在為大宋朝廷理財呢!

(本文節錄時報出版《包公哪有那麼黑:你所不知道的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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