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綠電 10月底可自售

 |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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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修正後,經濟部昨天拍板國內首次的輸配電業費率,預估十月底開放綠電業者申請直輸、代供。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電業法今年元月三讀通過,開放綠能自由交易,電力調度、輸配電等各項服務如何收費,也受到關注。經濟部昨天公布國內首次的輸配電業費率,自十月起適用至明年底,預估十月底開放綠電業者申請直輸、代供,未來綠電銷售可和現行躉售制度雙軌並行。

為符合能源轉型、綠能先行的政策方向,輸配電業因提供輔助服務、電力調度及轉供電能等服務,得收取費用,其各項費率訂定以鼓勵再生能源直供或轉供為原則。

各項費率每年調整

經濟部昨天舉行電價費率審議會,由次長楊偉甫主持。經濟部能源局電力組長吳志偉會後受訪時表示,會中審議國內首次輸配電業各項費率,確認後拍板定案。其中,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輸電及轉供配電的平均費率,每度分別為零點○四六元、零點○八○二元、零點二一六四元、零點三三七五元。未來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將每年調整。

吳志偉說,各項費率區分為「基本費率」及「排碳費率」兩種。前者由使用者平均分攤,並給予再生能源優惠;後者則依電力排碳係數訂定,不同燃料類別有不同費率,因再生能源沒有排碳所以免繳。意即隨著燃料不同,各項費率也都不一樣。其中,再生能源大享優惠,輔助服務費是平均費用的五成,轉供輸電、配電費率更是比一折還要低。

鼓勵業者自由交易

吳志偉解釋,電業法本身就保障再生能源要有優惠,這也是為了「鼓勵綠能業者多出來自由交易」。

他舉例,較大型的太陽光電業者賣綠電給用戶,須用到台電的輸、配電網,業者須支付輔助服務費每度零點○二三元、電力調度費零點○○四元、轉供輸電零點○一○八元和轉供配電零點○一六九元,加總後共為每度零點○五四七元。

但若屬併網型綠電直供,吳志偉說,就只需支付輔助服務費和電力調度費,每度輸配電成本零點○二七元。

吳志偉提到,目前綠電業者所產電力都是賣給台電,其轉供代輸費用也都是台電支付;若未來綠電直供、代輸比例增加,可減輕台電和民眾負擔,目前暫估最快十月底開放業者申請。

同時,能源局目前仍在研商及草擬修改《再生能源條例》,未來綠電躉售制度和綠電直供代輸可雙軌並行,提供業者自行切換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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