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了十幾年的工廠即將解散,由於對遣散費的計算方式不甚了解,到勞保局詢問勞工資遣費問題。
因多問一些細節,以便維護自己的權益,接待我們的工作人員顯得有些不耐煩,並顯出不屑神情。他訝異我工作了十幾年,薪水還這麼低,就看出我是底層勞工。
當我詢問有什麼好工作,可以幫忙介紹,其中一個男工作人員竟然這樣回答我:「有啊!回家當少奶奶,讓老公養啊!」
我聽了,錯愕不已,不敢相信這是我們公務員對民眾說的話,想到自己即將失業,還被人這樣嘲諷,看不起,很是難過。
靜默幾秒,我抬起頭來,不卑不亢對他說:「先生,你這樣回答讓我感到很不舒服,雖然找工作可以到職訓中心,但你們是負責掌管勞工的部門,我這樣問也沒錯啊!」
這位男工作人員才說:「抱歉,我是在和妳開玩笑。」我無言,知道那不只是開玩笑,那分明帶著輕視鄙夷的語氣,怎麼會是開玩笑呢?何況,我詢問的是嚴肅的問題。
拿納稅人的錢,不就是要服務民眾嗎?如果連負責掌管勞工的政府公務員都歧視底層勞工,還怎麼會站在勞工的立場,為民眾服務呢?
李亞琪(台北市/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