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駐外機構組織通則》修正草案,未來部分駐外館處將增設政務公使,總數上限為十人。外交部次長吳志中解釋,這是為了增加用人彈性。法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政府近來積極推動修法,增加政務任命的部會副首長名額,已引發在野黨不滿,這次政院修法增設政務公使,又被批「加官進爵」條款。根據草案,未來若駐外大使館的大使為特任官,且設公使(副大使)二人以上,其中一位可列政務職,由總統或外交部進行政治任命。
吳志中指出,常任外交官養成偏重國際政治,但外交面臨許多新興議題的挑戰,如環境暖化、科技合作、經貿談判、反恐等,希望有特殊專業者也可進入外交體系,讓用人有彈性。但增設政務公使不能影響常任文官的發展機會,所以總額限制在十人內。
他說,外交部駐外館處共一百一十六個,若要設置政務公使,目前僅有美、日、歐盟跟WTO等四個館處符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