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祖父輩有一筆共有土地做為各房蓋屋居住用,爸爸過世後,媽媽召集長輩及代書,將爸爸留下的幾筆農地均分,由我們四兄弟抽籤,原共有祖產土地由三弟繼承。雖然分產,但全部由媽媽管理,媽媽往生後,四兄弟都在外頭購屋居住,農地就交給堂叔耕作。
三弟分得的祖產,因上一代紛紛離世,共有人已增至數十人。堂叔提議分割,但因還住在上面的嬸婆意見超多,只顧及已逾持分使用面積的既有利益,堅持不能動到她的房子,最後走上法庭一途。
完全尊重其他共有人意見的三弟出庭多次後,感嘆有人為了私利不顧親情與人性,在法庭上鬧脾氣,爭得面紅耳赤,一方面也慶幸我們兄弟不會為了前人打拚留下來的財產計較。
由於我們也有一筆共有房地,三弟有感而發表示,親兄弟終究要明算帳,雖然大家有心負擔舊屋修護,也不想剪斷與房地聯繫情感的臍帶,但為了避免重蹈覆轍,他提議適時處理,最好將土地所有權歸於一人,有意願回鄉照顧田園者優先,也可將持分贈與大姪子,做為結婚賀禮。
我不假思索在群組按讚,並傳送「我沒有意見」。四兄弟維持數十年的好感情,應可安慰父母在天之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