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涉犯八里雙屍命案的謝依涵,三度被判死刑,最高法院二度發回高院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昨天宣判,認為謝依涵有教化的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被害人家屬痛批謝依涵沒道歉沒賠償,「司法不符人民期待」。
合議庭指出,法院委託警大和台大教授為謝做心理鑑定,認為她再犯的可能性低,接受矯正與再社會化的可能性高,施以長期監禁,監所輔導教化與家人朋友的鼓勵,應可使她改過遷善,「死刑等於是剝奪她的自新機會,即使只有一絲絲矯治可能,都不應輕易判死刑」。
死者陳進福妹婿氣得說「被害人的人權是擺在哪,兩條人命啊」,「我們只是要求她把真相講出來,但她一直編謊話,蒙騙法官」,雖然謝依涵被判連帶賠償近一千萬元定讞,但一毛也沒賠,家屬只求真相,不能接受判決。陳的律師魏憶龍說,看不出謝有悔改,謀財害命,傷天害理,謝依涵沒有說出真相,還在被害人家屬的傷口上灑鹽,汙名化被害人,對法院判決,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