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醫院業外收入高,依現行法令僅需提撥一成醫療本業收入結餘作為社福用途。對此衛福部醫事司研擬修法,擴大醫院社福提撥基礎為總收入結餘,即業外收入也得拿來做公益,最快明年上半年實施。
醫療改革基金會昨公布最新調查,高達八成四的醫院社工認為近年醫療救助金需求增加,社福金卻不夠用;且有二十三家醫療本業賺錢的醫院,近三年的社福投入比率平均值,卻從三成九下降至二成六。此外,醫院的社福金申請資格不夠透明,有過半社工不清楚哪些可運用。
罹癌十五年的乳癌病友協會執行祕書許美惠坦言,「第一次聽到醫院有社福金」。她表示,過去乳癌標靶治療健保未給付,有經濟狀況不佳的乳癌病友復發,卻無法負擔高額藥費,最後不幸往生。
台灣病友聯盟祕書、社工葉朝仁說,某些癌症或罕病醫療費用堪稱天價,醫師與社工師既為難又痛苦,明知患者病情嚴重,卻苦無足夠資源幫忙,加上醫院社福金運作不透明,不一定能替患者申請到補助。
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呼籲,應盡速提出醫療法修正案,將美食街、停車場與股利收入等一併納入社福金提撥基礎,社福金使用也要加強查核,並上網公布。
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目前醫療法修正案已包含未來非醫療收入將納入社福金提撥比例計算基礎,若本會期送立法院通過,最快明年上半年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