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佑璋(桃園市/物業管理)
蔡政府不斷在營造與稅賦方面,推出獎勵都市更新的措施,顯見其意欲透過都市更新作為刺激內需的政治企圖心,但僅靠獎勵容積作為刺激建商或營造業的誘因有限。
若蔡政府不欲修改違憲的法源依據,又希望透過都更刺激內需經濟,為何不由政府主導「都市重畫」?
既有老舊住宅更新計畫,是為減少地震等安全顧慮,而推動改建,與其給予少許的容積獎勵,讓建商與原住戶在小型基地改建,影響隔鄰住宅的日照權,只是讓舊而雜亂的小規模住宅,變成新而雜亂的較高樓層小規模住宅,這豈非換湯不換藥?
尤其許多中小型基地的都更進行後,當地人口密度勢必跟著異動,原有的公共設施,例如電力、自來水及瓦斯等公用事業管線輸配、下水道工程,勢必要跟著大幅度調整。
至於當地交通動線、教育設施、警消人力配置等基礎建設,也要因應人口密度變更,遑論有相當人口密度後,需要開闢相當比例的綠地,這些民生公共問題,又豈是區區幾個建商能夠協調辦理。
擔憂老宅耐震問題,而推動都更的出發點是不錯,但以容積獎勵推動老宅更新,並非良方,因為獎勵政策,只是減少原住戶對都更的阻力,以及增加建商對都更的誘因,而這些都是見樹不見林的措施,並非可長可遠的政策。
既然蔡政府有意推動都更,更應該與地方政府協商,從都市重畫或區域更新的宏觀角度,以防災與建立宜居都市的立場,作為獎勵都市更新的政策,才是長遠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