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麗玲
昨天老闆要我去郵局買印花稅票,面額一百,總共買十八張。
這是我第一次買印花,老闆很有耐心地講解,是在郵局櫃台買,跟買郵票一樣,還得要購票證明。我買回來後,老闆已下班不在公司,於是我照例將印花連同找回的零錢,一併放在老闆桌上。
今天早上老闆向我要印花稅票,我說,放在您桌上呀。但他說沒有,於是我趕緊跑到老闆辦公室找了很久,又回到自己辦公桌,回想昨天有沒有處理什麼文件,會不會夾在裡面。可是找了很久還是沒找到,也問了同事,都說沒有拿。
本來想自認倒楣認賠了事,但老闆居然說到時候再說,還拿了兩千塊要我再去買一次。甚至還特地到同事辦公的區塊,跟大家說了他最近也弄丟了一只戒指,而且倒底是怎麼弄丟的,他到現在還是百思不得其解,自嘲這真是個怪事,想降低我的罪惡感,也讓同事不因此怪罪我弄丟印花票的過錯。
老闆,我想對您說,您真是個好人,感謝您的諒解。人性本善的光輝,在您的身上展露無疑。我想,我可能得一直在公司做下去,才能回報你的大人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