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愛慈
王媽媽生了四個兒子,老公也走了十年,大兒子和三兒子和她同住,一樓店面出租,她住二樓,大兒子一家四口住三樓,老三沒生兒育女,和老婆住四樓,老二及小兒子則分別住在台北、台中。
二個同棟而居的媳婦,娘家都在附近,走路不到兩分鐘。王媽媽說,媳婦從來不關心她,所有的事都必須自己來,即使她的關節退化,行動不方便,也得自己張羅三餐,於是買了一輛手推車,方便上市場買菜,累了還可以坐在上面休息。
因為不喜歡外食,所以王媽媽都自己煮三餐,媳婦從不開伙,不是買便當就是回娘家吃,因為便當不是炸排骨就是炸雞腿,媳婦原本苗條的身材也因此大大走樣,但她可不敢提醒媳婦肥胖有礙健康,怕媳婦認為她多管閒事。
雖然和媳婦同住,卻形同陌路,媳婦經常帶著親家母愛吃的東西回娘家,也不問問她愛吃什麼?跟自己的媽媽有說有笑,卻從來不會對她噓寒問暖。
她說,媳婦畢竟是別人生的女兒,和她這個婆婆格格不入,連見面打招呼都省了!好在她是個包租婆,身邊有些存款,老早就看開了,很捨得花錢在自己身上,買自己喜歡的東西。她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對自己好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