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去年五月勒令大巨蛋停工,遠雄為早日復工,以豪雨、颱風影響大巨蛋工地安全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法院認為,為維護安全,昨裁准遠雄可暫時針對現有建築進行安全維護,但不可全面復工,十日內可抗告,遠雄在法院裁定後即可開始動作。對於法院裁定,台北市政府持肯定態度。
法院認為,大巨蛋因停工而有載重、水浮力、繡蝕及坍塌問題,路過民眾「險象環生」,威脅生命安全及周遭環境,若無適當措施即時防範,恐導致結構受損、發生難以回復的損害。
法院裁定不准全面復工,認為工程浩大繁雜、非僅單一專業,遠雄沒清楚解釋停工將發生難以回復損害或急迫情事。法院認為,雖遠雄稱已投入三百億元,有一百二十七家協力廠商、五百多家承包商經營困難、倒閉,損失超過八十億元以上,但損失均是可用金錢賠償,回復原狀並無困難,也不急迫,不符合法定要件。
遠雄在六月初聲請復工,稱大巨蛋停工已超過一年,巨蛋棟鋼結構僅是假固定狀態,結構自重不足,造成水浮力潛變,因此水浮力隨時可能超過臨界值,恐致結構扭曲變形,且近期地震、豪雨不斷,又即將面臨颱風季,難保不會發生像去年蘇迪勒颱風襲台時屋頂浪板掉落情況。
台北市政府批遠雄先前無意改善,明知對施工現場負安全維護、危險預防義務,但遠雄從遭停工迄今,完全沒措施。
北市府都發局昨表示,行政法院明確駁回遠雄全面復工,不過由於尚未收到裁定書,將在收到裁定書後,和律師研究是否提出抗告。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市府持肯定的態度,法院裁定等於明確駁回遠雄全面復工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