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荷
之前新聞報導,有姐姐領養妹妹的小孩,七年後,姐妹卻對簿公堂,雙方都搶著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因為當初沒有辦理領養手續,等同親身父母並未放棄監護權,所以法院判決孩子應歸還給原生父母。這案例讓我想起一位朋友的真實故事:朋友妹妹未婚生女,考慮將來結婚問題,因此不想要孩子,央求姐姐領養她的孩子。姐姐為了妹妹的將來,答應領養,哪知孩子養到六歲大時,妹妹從醫生那兒得知自己無法再懷孕,懊惱不已,居然回過頭來搶小孩。姐姐基於姐妹情誼,只好歸還孩子,分離時,孩子哭得肝腸寸斷,對突如其來的改變根本無法接受。
姐姐當初為了全心照顧妹妹的孩子,選擇不生,付出全部的心力撫育妹妹女兒,並視如己出,給予最妥善的照顧及滿滿的愛。沒想到,情勢逆轉,妹妹態度堅決,理由是孩子是她的親生骨肉,她當然有權利要回。姐姐雖然錯愕,也只好含淚點頭。
姐姐不知在多少夜裡,因思念孩子而悄然落淚,並不斷問自己是否願意冒險當高齡產婦?後來,她終於鼓起勇氣懷孕,三年連生兩個兒子,自己從頭帶起,雖然辛苦,但再也不用擔心孩子會被搶走。
讓女孩回到原生母親身邊,一切適應從頭來過,看見妹妹臉上露出笑容,姐姐不計前嫌地從旁指導,更主動搭起雙方溝通的橋梁,孩子從忐忑不安到逐漸回穩生活,雖經歷一段很長時間,但總算有好的進展。姐姐這位養母除了不捨,並沒有責怪妹妹。
這位有智慧的姐姐雖然身心飽受煎熬,卻選擇幫忙說服孩子盡快適應新生活。有此大度,老天爺也感動,讓她在高齡還能順利懷孕生子,而且自己生養的孩子乖巧又聰明,姐妹情誼也因此得以延續,歸還給妹妹的女孩更因此多了一對疼愛她的父母。生命的長河裡,難行能行,難捨能捨,這可需要大智慧呢!